
Acerca de

報名條款及細則
《報名條款及細則》
(文件編號:2025001_V1)
本同意書由「天使學校」(以下簡稱「本中心」)與課程學員(以下稱「學員」)之間簽訂,具法律約束力,旨在確保學員了解並同意參加課程的相關條款及條件。學員簽署前應仔細閱讀全部條款,並得諮詢獨立法律意見。
定義與範圍
1.1 「課程」指本中心主辦之所有活動課程,包括但不限於收費或免費的實體課程、網路通訊課程、自學影音課程、讀書會、說明會、講座、工作坊、研討會、聚餐、在任何地方的合宿訓練等。
1.2 「規範文件」含本協議、中心規則、課程大綱及教師另行公告之合理要求。
1.3 學員了解課程內容及形式可能因本中心的安排而有所變更,並同意遵循本中心的指導。
1.4 「影像紀錄」 包含課程中拍攝之照片、影片、直播存檔及螢幕截圖。
1.5 「公開用途」 指用於校方網站、社群媒體、招生文宣、報導等對外公開之場合。
報名須知部分
第一條 個人資料收集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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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的私隱Kammy Chew Angel of School / 天使學校 / mindfullove / 靜心晨語 / angel rooms / crystal that glow (下稱「我們」、「我們的」)於收集、儲存、使用及傳送個人資料時將尊重閣下的法定私隱權利,而本個人資料收集聲明將說明我們的私隱實務。請細閱以下內容,以了解我們如何處理閣下的個人資料的政策和實務。本政策可能不時予以修訂。如本私隱政策聲明的英文及中文版本有任何抵觸,概以中文版本為準。「個人資料」指任何個人身份識別資料或敏感資料(例如姓名、職業、地址、聯絡詳情、身份證或護照號碼、出生日期、電郵地址、電話號碼、信用卡資料、閣下的年齡、閣下的婚姻狀況、閣下的僱主、閣下的收入、統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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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的用途於閣下購買療程服務、購物或申請成為我們的會員時,可能會收集閣下的個人資料。 我們可能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用於的目的,分有責任提供資料的目的及可自願提供資料的目的。如個人資料用於有責任提供資料的目的,此等個人資料將不會於會員申請表格內註明為「不須要提供資料」,如閣下希望我們向閣下提供所申請的服務,閣下必須向我們提供閣下的個人資料。如個人資料只為用於可自願提供資料的目的,則閣下可決定是否向我們提供該等資料。
閣下有責任提供閣下的個人資料的目的為:-
參加及維持閣下作為我們的會員的會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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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積作為我們的會員的優惠積分 (如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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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閣下發出可享有的福利和優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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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有作為會員的優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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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有關會員計劃和產品資料的任何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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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關係;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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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清洗及客戶資料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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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可自願提供閣下的個人資料所涉及的目的為:-
向閣下提供最合適療程及產品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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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更清楚了解我們客戶的統計資料,作內部研究及分析,以讓我們能妥善提供切合閣下特定需求、服務及產品信息或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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巿場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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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的顧問進行跟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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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派客戶滿意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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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出尊貴客戶通訊及尊貴客戶活動最新資料;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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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直接促銷,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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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閣下有關新產品推出及其他推廣優惠,包括(如適用)課程、水晶及水晶產品、蠟燭產品、護膚產品、身體護理產品、護髮產品、健康產品、以及美容服務、身體護理服務及療癒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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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閣下有關課程、水晶、蠟燭的分店或專櫃、或分店或專櫃以外服務及活動,以作推廣及獎賞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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巿場推廣獎賞計劃、生日優惠、免費試用產品、數碼活動、路演/街頭推廣活動、店內推廣的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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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閣下有關與購物商場、百貨公司、信用咭、銀行、行業、名人、雜誌、電視、網站、文化、藝術或音樂團體/組織、慈善團體或非牟利組織的聯合推廣或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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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閣下個人資料的私隱權,本公司確保在收集、使用、保留、轉移及查閱個人資料方面的政策及常規,均符合香港法例第486章《個人資料 (私隱) 條例》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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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方式
在試用/購買本公司產品前,或參加課程及療癒前,本公司可能會要求閣下出示香港身分證正本,並記錄閣下的身分證編號。閣下如不欲出示身分證正本,本公司保留向閣下提供任何服務或產品的權利。根據《人事登記條例》第7AA條的規定,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將身分證轉讓給他人,即屬犯罪。 -
收集個人身分標識符
閣下或須不時提供可辨識閣下個人身分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閣下的姓名、性別、年齡、身分證明文件號碼、出生日期、電話號碼、傳真號碼、住址、電郵地址、信用卡資料、教育程度、職業、家庭收入、興趣及喜好活動等。如閣下拒絕提供有關資料,可能令本公司無法為閣下提供適切的服務。如閣下未滿十八歲,必須先得到家長或監護人的同意,方可向本公司提供任何可辨識個人身分的資料。 -
直銷內容
閣下一旦向本公司提供可辨識個人身分的資料,便可能會不時收到本公司/本公司聯號機構或合作夥伴的電話、電郵或直接的推廣郵件。如於任何其他時候閣下不欲我們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作上述的直接促銷用途,閣下可通知我們表示反對。閣下可以電郵至mindfullove.group@gmail.com通知本公司。此項安排毋須繳付任何費用。 -
資料的保存
閣下與本公司進行業務往來之時,本公司將保存閣下所有交易紀錄以作審核之用。本公司的一般政策是將有關資料保存一段合理時間。 -
資料的披露
本公司通常可與本公司或Kammy Chew Angel of School / 天使學校 / mindfullove / 靜心晨語 / angel rooms / crystal that glow 旗下公司等擁有權益的任何公司共用閣下的個人資料,或向其轉移有關資料,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有關收集個人資料的聲明。倘閣下不希望本公司向任何第三者披露閣下的資料,請連同閣下之姓名、會員號碼及聯絡電話電郵至mindfullove.group@gmail.com通知本公司。 -
查閱個人資料
閣下可以電郵方式,向本公司顧客服務經理要求查閱閣下的個人資料,本公司會按《個人資料 (私隱) 條例》第19(1)條規定,在收到閣下要求後四十天內依從閣下要求。根據條例第20(3e)條的規定,如閣下拒絕以電郵方式提出查閱要求,本公司有權拒絕閣下的查閱要求。 根據條例第28條,本公司可向查閱資料者徵收合理費用。然而,倘閣下確實是為作出合理更正而查閱個人資料,本公司可酌情豁免有關費用。 -
更正個人資料
閣下必須以電郵致函本公司顧客服務經理提出更改個人資料,並提供須更正的正確資料。本公司會按《個人資料 (私隱) 條例》第23條規定在收到閣下要求後四十天內更正閣下的個人資料。更正個人資料不會收費。
(1)如閣下要求(i)查閱或更正資料;(ii)提供關於我們在個人資料方面的政策及實務的一般資料;或(iii)提供關於我們持有的個人資料的種類;及(2)一般查詢及投訴的人士,應電郵至:mindfullove.group@gmail.com -
保安
閣下向本公司提供的個人資料將妥為存置於本公司的客戶服務系統內,只有獲授權人士方可查閱。 -
查詢
如欲查詢本公司的私隱政策聲明,歡迎聯絡本公司顧客服務經理。 (本聲明可未經事先通知而不時修改,請閣下經常查察。) -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閣下作為Kammy Chew Angel of School / 天使學校 / mindfullove / 靜心晨語 / angel rooms / crystal that glow 旗下公司的顧客,在試用或購買本公司的服務及/或產品(「有關服務」)時,可能需要向本公司提供閣下的個人資料(「有關個人資料」)。倘有關個人資料並不完整或不正確,本公司可能無法向閣下提供或繼續提供有關服務。 本公司時刻將閣下的個人資料保密處理。本公司有關收集、使用、保存、披露、轉移、保密及查閱個人資料的政策及常規,均符合香港法例規定,並已載於本聲明內。 閣下同意,閣下向本公司提供的有關個人資料可由本公司使用及保存,以配合以下用途和閣下與本公司同意或法律不時要求的其他用途:-
提供有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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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本公司代理人、附屬公司或合作夥伴用於推廣與有關服務相關的商品及/或服務用於推廣任何商品及/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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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來自有關服務或與其有關的任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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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提供有關服務而分析、核實及/或檢查閣下的信用、付款及/或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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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閣下要求的任何付款指示、直接扣賬安排及/或信貸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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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日常操作閣下的賬戶及/或就有關服務收取閣下賬戶內的應繳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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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並同意,本公司可披露及轉移(無論在香港或海外)本公司為上述目的而使用、披露、持有、處理、保留或轉移閣下個人資料的權利予本公司的代理人、承辦商、任何電訊營運商、任何第三者收賬機構、任何信用諮詢機構、任何保安機構、任何信貸供應商、銀行、金融機構、向本公司負有保密責任的任何其他人士,及本公司任何實際或建議受讓人。
此外,根據閣下與本公司的協議,本公司可以將閣下的個人資料披露及轉移(無論在香港或海外)予本公司或Kammy Chew Angel of School / 天使學校 / mindfullove / 靜心晨語 / angel rooms / crystal that glow 旗下公司等擁有權益的任何公司,並可將有關個人資料存入本公司或Kammy Chew Angel of School / 天使學校 / mindfullove / 靜心晨語 / angel rooms / crystal that glow 旗下公司等擁有權益的任何公司為上文所述目的而持有的一個或多個資料庫(可能載有本公司或sarafina healing及其旗下公司、附屬公司、聯號公司及彼等擁有權益的任何公司收集的其他資料),以推廣本公司本公司或Kammy Chew Angel of School / 天使學校 / mindfullove / 靜心晨語 / angel rooms / crystal that glow 旗下公司等擁有權益的任何公司的商品及/或服務並用以比較閣下就上述目的而向本公司或Kammy Chew Angel of School / 天使學校 / mindfullove / 靜心晨語 / angel rooms / crystal that glow 旗下公司等擁有權益的任何公司提供的其他資料。 倘閣下不希望收取本公司提供與有關服務無關的商品及/或服務之推廣資訊,或不希望本公司為本段所述目的而披露、轉移或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請按下列地址致函本公司,註明閣下的姓名、會員號碼及聯絡電話。
根據《個人資料 (私隱) 條例》,閣下有權:-
確定本公司是否持有閣下任何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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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理時間內查閱本公司持有的閣下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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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理方式查閱本公司持有的閣下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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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本公司更正任何不正確的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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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有關條例,本公司有權對查閱個人資料的要求收取合理的處理費用。如欲查閱或更正個人資料,或本公司所持個人資料的副本,請電郵至下列地址提出要求: 電郵地址:mindfullove.group@gmail.com
第二條 付款與退款政策
2.1 付款確認與契約成立
- 學員應充分了解本課程之報名資格、課程內容、課程費用、地點以及進行方式,並於報名截止日前繳清所有費用。學員完成課程報名及繳費後,即視為同意本條款,並確認與本公司成立服務契約關係,所有費用一經支付,恕不退還,亦不可轉換其他課程或轉讓他人使用。
2.2 最低開班人數要求
- 本課程設有最低開班人數,若報名人數未達標準,本公司有權延後開課日期 或 調整課程形式(如合併班別、改為小班教學或線上課程)。
2.3 本中心若因收生不足或其他不可控因素需調整課程,將主動通知學員改期或替代方案。學員可選擇接受安排、轉換課程,惟不得要求其他賠償。具體規則以本公司公告為準。本中心恕不承擔學員的交通、住宿或其他衍生費用。
2.4 個人因素不退款
- 無論因學員個人原因(如健康問題、時間衝突、移民、工作調動等)無法參與課程,均不適用退款或轉換其他課程。如報名前提供醫生證明適合上課,後期因突發健康因素並提供醫生證明不能上課,可提供「課程保留資格」半年內可補課或自行聯絡轉讓親友(需支付行政費)。
2.5 不可抗力因素
- 如遇自然災害(颱風、暴雨等)、傳染病疫情、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課程改期或取消,本公司將提供替代上課方案(如延期或線上課程),學員須配合調整後之上課時間,恕不另行退款。
2.6 課程內容異動
- 若課程因師資調整、場地變更等非不可抗力因素而改動,學員可選擇接受安排或轉換同等價值之其他課程,但不退還已繳費用。
- 本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若因特殊情況(如課程取消)需調整安排,將另行通知替代方案。
2.7 特殊例外處理
- 除非本公司自行裁量並書面同意特殊情況(如系統重複扣款等),否則一切退款要求將不予受理。
2.8 學員使用金融機構之銀行或網路銀行,或金融機構授權之金流通道進行繳納課程費用時,需自行負擔轉帳匯款手續費或信用卡刷卡手續費或貨幣匯兌所衍生之匯差。
第三條 課堂規則
3.1 報名時段與名額不得任意更換,請確認時間後再行繳費。
3.2 課程內容及師資安排可能因實際情況調整。
第四條、本課程之內容與教材
4.1 本同意書所約定之課程內容,依本課程報名表或報名網頁中所刊載的內容做為約定之主體,本分會主辦之其他類似名稱的課程,皆視為獨立的課程,未有明列於本課程報名表或報名網頁者,均不應視為本課程應包含之內容。
4.2 本課程內容依主題與講師的教學方法有別,依其進度提供或不提供教材,其教材形式包括但不限於實體或電子檔,凡列於本課程講師之指定自備教材或推薦教材均由學員自行購買。
4.3 本課程教材若為實體教材,學員應在收到教材後,立即依教學指示清點數量及內容,若有缺漏或印刷不良的情形,應於收到教材7天內通報本課程講師補發或更換,超過7天後通報,學員需自行負擔教材印製費用與郵寄費。
4.4 本課程教材若為電子檔時,學員應在收到教材下載通知後,立即依教學指示清點數量與內容,並遵循本同意書第九條之規範自行列印使用,若有缺漏,應於收到教材下載通知之7天內通報本課程講師補發或更換。
4.5 為因應學員學習狀況與課程實際進度,本課程擔任講師保有授課內容與所佔時數比例之異動權利。
第五條 健康與安全責任
5.1 學員需確保自身健康和心理健康狀態適合參與課程,如有任何健康問題或疑慮,學員應在報名之前諮詢醫療專業人員或家庭醫生意見,確認自身健康狀況適合參與,並接受全部免責條款。如有哮喘、心血管疾病、懷孕或心理疾病等等其他特殊狀況,應事先告知導師及工作人員並自行承擔風險。
5.2學員在此確認,參加本冥想工作坊自願並完全自負風險。本中心及其工作人員不承擔因參加本活動而可能引起的任何身體、心理或情感上的傷害或損失責任。學員了解冥想可能引發情感反應,並同意在參加過程中自行負責。
5.3學員同意不會將本中心或其工作人員視為其健康或安全的責任方。學員在此免除本中心及其工作人員因參加本工作坊而可能產生的所有索賠和責任。
5.4 因個人疏忽或未遵循指導而導致受傷,本公司概不負責。
第六條 其他條款
6.1本公司有權拒絕任何違反課堂秩序或影響他人權益之學員參與,情節嚴重者將取消資格且不退費。
6.2本條款之最終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並得依需求修訂內容,恕不另行通知。
上課須知部分
第一條 參加資格
1.1 學員確認其年齡在合法範圍內(通常為18歲或以上),並且具備參加本課程所需的身體及心理能力。如學員為未成年人,必須獲得法定監護人的同意。
第二條 學員義務
2.1 出席要求
-學員應按課表準時出席,遲達逾120分鐘視為缺課,本中心得終止其參與資格,不退還費用。
2.2 行為準則
-禁止於課堂中錄音、錄影或傳播教材(經書面同意者除外)。
第三條 智慧財產權
3.1 本中心網站及所有課程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文字、影像、錄音、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之安排或網頁設計、編輯、 所使用之軟體或程式等,均由本中心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且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專有技術、其它專屬性權利與衍生權益等。所有內容未經授權,任何人皆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全部或一部份錄製、側錄、重製、改作、編輯、轉載或散布予任何第三人,若違反規定並造成權利人之權益受損,侵權人應負賠償責任,絕無異議。
3.2 本中心任一學員或講師於本中心網域內或本課程中之創作發表,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文字、影像、錄音、資訊、資料等,皆受智慧財產權法之保障,所有內容未經授權,任何人皆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全部或一部份錄製、側錄、重製、改作、編輯、轉載或散布予任何第三人,若違反規定並造成權利人之權益受損,侵權人應負賠償責任,絕無異議。
3.3 教材、講義之著作權歸本中心或授權教師所有及管理,學員僅得為個人學習使用。
3.4 未經授權改作、散佈或營利利用者,需負民事及刑事責任。
3.5 前述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金錢損失、名譽損害、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
第四條 安全行為
4.1 學員因自身行為(如未遵安全指示、攜帶危險物品)導致損害,應自負責任。
第五條 個人資料保護及錄音及攝影
5.1 個人資料保護
本中心因教學所需蒐集之個人資料,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妥善處理,僅用於課程相關用途,不會用於無關之商業或第三方用途。
5.2 肖像權與影像使用授權
為記錄學習歷程及推廣教學成果,本課程可能會進行影像紀錄,例如錄音、攝影或錄影。
5.3 學員同意本中心於合理範圍內使用其肖像、作業成果、影像紀錄於公開用途、教學或宣傳目的。
包括但不限於:
✓ 課堂側拍紀錄(非商業用途)
✓ 教學成果展示(如畢業冊、校刊)
✓ 閉門式學術研討會(不對公眾開放)
您可選擇授權範圍,我們將完全尊重您的隱私需求:
✓ [ ] 樂意分享學習瞬間,幫助更多人看見課程價值
✓ [ ] 僅限課堂內部使用
✓ [ ] 使用時請遮蔽我的肖像
第六條 違約與終止
6.1 重大違規者,本中心得立即終止其參與權,並保留求償權利。
第七條 爭議解決
7.1 本協議依香港法律解釋。
7.2 爭議應先協商,未果時提交法律程序處理。
第八條 健康管理義務
8.1 學員聲明自身身心健康狀況適合參與課程,如有下列情形應於簽署前如實告知本中心:
- 可能影響學習或他人安全之生理/心理疾病(如癲癇、嚴重焦慮症等)。
- 需定期就醫或服用處方藥物之狀況。
8.2 緊急情況處理 :
學員於課程期間發生健康緊急事件,本中心得協助送醫,但不承擔醫療費用及衍生責任。
8.3 本中心保留權利:
對健康狀況異常或危及他人之學員,請學員主動出示醫生評估證明,如未適合上課者,本中心即暫停其參與權,請於報名前學員確認其身體和心理健康狀況允許其參加本課程。如有任何健康問題,學員應在報名前諮詢醫療專業人員。
8.4 香薰成分聲明:
本場所可能使用天然精油/合成香精進行環境香氛調節,僅用於改善環境氛圍,不具治療功效,亦不替代醫療建議。使用者應自行評估健康狀況,場地方不承擔因香薰引發之健康風險責任。使用本場地即視為同意自負相關風險。 寵物進入前請評估適應性。若出現頭暈、呼吸困難或皮膚刺激,請立即離開香薰區域並通知工作人員。
第九條 課程內容性質聲明
9.1 個人經驗分享
・所有課堂內容的「個人觀點」、「經驗談」之內容,僅代表講者主觀見解,不具普遍適用性。
・ 此類內容未經嚴格科學驗證,學員應自行判斷參考價值,本中心不保證其有效性。
心理醫療免責聲明部分
第一條 課程性質聲明
1.1 非醫療性質:
- 本課程 不屬於心理治療、臨床諮商或任何形式之醫療行為。
- 帶領者 未具備臨床心理學家、精神科醫師或相關醫療執照資格,內容不涉及診斷、專業醫生治療或處方建議。
1.2 內容範圍:
- 僅提供 心理健康教育、經驗分享、自我覺察練習或團體支持交流,所有內容均為非結構性、非個案導向。
第二條 參與者健康責任
2.1 自我評估義務:
- 參與者確認自身心理狀態適合參加本課程,若有以下狀況應 立即退出 並尋求專業協助:
✓ 現有或疑似精神疾病(如憂鬱症、思覺失調症)
✓ 近期有自傷/傷人意圖或行為
✓ 正接受心理治療或服用精神科藥物而未經主治醫師同意參與
2.2 強制求醫條款:
- 若於課程中感到情緒失控或不適,參與者應 立即中止參與 並聯繫:
✓ 您的心理治療師/精神科醫師
✓ 當地緊急醫療服務(如撥打急救電話)
✓ 法定心理健康支持熱線
第三條 責任限制與豁免
3.1 免責範圍:
- 課程帶領者及本中心 不承擔 以下責任:
✓ 因參與者隱瞞病情或未遵醫囑導致之身心惡化
✓ 參與者於課程後自行解讀內容而採取之行動(如停藥、中斷治療),屬學員自主決定
✓ 團體互動中其他成員言行引發的情緒反應
3.2 禁止替代醫生治療:
- 本課程 不得延遲或替代 正規心理治療,參與者同意 不會以課程建議取代醫生或臨床心理學家的專業意見。
- 因忽略醫療建議或隱瞞病情導致之後果,本中心免責。
- 本中心提供之健康建議(如飲食、運動)僅屬一般性參考,未經個別診斷不得視為治療方案,如有身心健康狀況請尋求醫生進行診斷及治療 。
第四條 知情同意簽署
「本人確認已被告知,並已充分理解:
✓ 本課程無法處理心理危機或疾病,且無專業醫療人員在場。
✓ 若需要臨床心理服務,將自行聯繫持照心理師或醫療機構。
✓ 學員自願參加課程,並承擔所有相關風險,豁免本中心一切法律責任。
✓ 本中心不對因參加課程所引起的任何身體、心理或情感上的傷害或損失承擔責任,並學員同意免除本中心及其工作人員的所有索賠和責任。
✓ 本課程不提供醫療服務,講者分享之個人經驗未經科學驗證,不得作為健康決策依據。如有身心不適症狀,請務必尋求執照醫生診治。」




